关于组织开展以“中国梦”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4-03-19浏览次数:590

各学院、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
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、甘肃省教育厅、甘肃省文化厅、甘肃省新闻出版广电局、甘肃省文联《关于组织开展以中国梦为主题的文艺创作活动的通知》(甘宣发【20145号)文件精神,请各学院、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按照要求组织师生踊跃参加创作,及时报送作品。

具体要求有如下:

1、报送作品要求:

通过学校报送作品,作者必须为我校师生员工,作品内容符合省委宣传部文件要求,并以威尼斯wnsr666为第一署名单位。

2、报送作品分类时间:

1)诗歌、中短篇小说、散文、纪实文学、歌曲、舞蹈、曲艺、杂技、美术、书法、摄影、民间文艺等短小精悍的作品,于20145月前完成创作,2014610日前由单位初评后报送党委宣传部,经学校组织专家复评后推荐报送教育厅。

2)长篇小说、戏剧、电影、电视剧、纪录片等大中型作品,在201511月之前创作完成,20151210日前由单位初评后报送党委宣传部,经学校组织专家复评后推荐报送教育厅。

3、报送作品地址:

党委宣传部办公室(教学9号楼1710室)

联系人:王丽伟

联系电话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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